201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山东省苍山县改名为兰陵县。古兰陵县治已有2400多年历史,是山东境内古代最早设立的县治,历史上被誉为“山东第一县”,形成了深厚的人文历史资源和丰厚文化底蕴。
兰陵县存在了近千年,到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废兰陵县……清朝时,兰陵属沂州府兰山县。辛亥革命以后,兰陵为临沂县八区驻地。1947年,析峄县(今枣庄市南半部)以东、江苏邳县以北地区,加上原临沂县七区八区,新置兰陵县。由于兰陵在不久前的拉锯战中房屋烧毁,县 治就设在西南五十里运河边上的台儿庄。解放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1953年兰陵县被撤销,并入苍山县,兰陵为十六区,1957年又改区建乡,1959年改为人民公社,到1984年7月又划为兰陵镇至今。
2013年3月25日,苍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苍山县更名恢复为兰陵县的报告。会议认为,将苍山县更名恢复为兰陵县,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对于弘扬兰陵历史文化,树立新的地区形象,提升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和促 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广大民众的意愿。报告是切实可行的,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海内外兰陵后裔对更名恢复为兰陵县的呼声由来已久,呼声强烈,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更名恢复兰陵县的呼声日益高 涨,纷纷建议加快推进更名恢复兰陵县,力争早日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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