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十七孔子论“冠礼”
在知道自己的出身之后,因父母都已不在,所以,孔丘将自己的姓氏由颜氏改为孔氏,并且自我命名为“丘”,命字为“尼”。命名礼,即成年礼,对古代的贵族家庭是很隆重的。依古礼,贵族男子(士“阶层”)十七到二十岁成年而受“冠礼”,经冠礼宣告成年才能有“字”。非贵族身份的男性,是没有资格“命字”的。但孔子父母已双亡,又贫穷,所以只能自我命名。
孔丘选“尼丘”这个地名,来作为自己的命名,显然与孔丘父母那次浪漫奇妙的尼丘幽会有关。因为正是这次幽会才导致了孔子的降生。③
尼丘者,野合之所也。孔子自称“尼丘”——意味自己是尼丘之子,即野合尼丘所生之子。这一命名具有幽默感,而且对主流宗法社会其实是具有某种挑战性的。
这里有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孔子在十七到二十岁之间,究竟是否举行过“冠礼”呢?从《礼记》的记述看,在周代,一个贵族士子,只有在举行了冠礼这一入社成年仪式后,才成为成年人、一个“士”,从而被士族贵族社会所正式接纳。事实上,以孔子的卑贱出身,本来是没有资格举行冠礼的。
但在《礼记·郊特牲》中,记述有孔子关于冠礼所发表的一段异常突兀的议论。孔子说:“冠礼”之义,“吾未之闻也。”又说:“冠礼”正确的意义是,“人人都有资格举行冠礼,不是只有‘大夫’才能举行。”——这显然是针对有人认为只有“大夫”才能举行“冠礼”而发的感喟。
孔子说:“依照古代礼俗,人到五十岁后,才能凭功劳或美德而得到‘大夫’的称号。二十岁的年轻人没有功德,不应过早得到大夫之称号。所以,凭什么只有‘大夫’才能行冠礼?”
也就是说孔子认为,只允许贵族举行冠礼这种制度,不是上古之礼,而是夏朝(“私天下”之始)以来所立的陋俗(“夏之未造也”)。孔子说:“天下无生而贵者也。”在古代就连天子之元子(太子),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国家不应以人的出身,而应该根据才能和道德授人以称号和爵位,这才真正合于古礼。“礼之所尊,尊其义(意义、实质)也!”
《礼记·檀弓》中孔子的这一极其重要的思想,二千年来从未被古代儒者所引述,也从未被后来之研究者所重视。事实上,只有了解孔子的卑贱出身和上述社会背景,才可以理解《檀弓》中孔子上述议论的真正涵义。作为贱民之子的孔子,反对“生而贵之”、世亲世贵的贵族等级体系,这才是历史中那个真正的孔子,也是汉代“今文”学家讲传的“微言大义”之一。
十八 挑战主流社会
青年孔子在做出了合葬父母这一举动之后,随之又做出了另一件惊人之举。
前面曾言及,当时在鲁国真正执掌着政权者,并非鲁国之国君,而是三个世袭的显贵世家。此三家贵族之高祖是鲁君桓公的三个儿子,因此史家称之为“三桓”。“三桓”之首,是季氏。在孔子青年时代,季氏的家长是季平子(字),名意如。
有一天,季平子(季孙意如)在其封地的采邑中举办酒宴,宴请全鲁国的贵族及其子弟,即所谓“士君子”。
出身微贱、年方十七岁的孔子,虽然是个出身不明的孤穷小子,但他竟然想去参加鲁国贵族士子们的这个宴会。据司马迁的记述:当时,孔子刚刚重新合葬了父母,正在为母亲服丧。他腰系一条麻绳(“腰绖”)身穿着丧服,前往赴会。①
当孔子来到季氏宴会的会场试图进入时,他受到了阻拦。季氏家族中有权势的大总管(“家大夫”)阳虎①守在门前。
阳虎审视孔子,傲慢地对孔子说:“这里所招待的人都是‘士’,不是你这种人,你没有资格参加!”(“季氏享士,非敢饷子也!”)结果,孔子蒙受一场羞辱而告退。
有趣的是,季氏这位管家阳虎,其实与孔丘具有许多共同之点:第一,据说阳虎、孔子二人相貌极为相似,“孔子状类阳虎”(《史记·孔子世家》)。为此后来孔丘在流亡年代在匡邑遭人误会,还差点吃大苦头。第二,阳虎、孔子身世相近。阳虎也只是出身于孟氏家族中的一个“庶子”。第三,阳虎“勇猛过人,智计百出”,与孔子皆为
一时之俊杰。
阳虎,旧书中异文或作“杨虎”、“阳货”。据《史记·正义》阳虎乃“孟孙氏庶”,是三桓中之孟孙氏的庶枝。本应姓“孟”。鲁定公七年,齐归郓邑、阳关,阳虎占据之为己邑。以氏为号,遂改氏为“阳”也。阳关,地在今泰安东南。
上述事迹见诸司马迁《史记》的孔子本传,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它不仅确切地表明了青年孔子出身的卑贱,而且表明了青年孔子曾被当时鲁国的贵族主流社会所拒绝接纳。显然——如果阳虎承认孔子真是一位具有贵族家世背景的贵公子——前陬邑大夫孔纥之子,那么他就不会不承认他是“士”,而轻蔑和侮辱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