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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试析《干禄字书》中的异体字和易混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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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干禄字书》中的异体字和易混字



                   李玉平(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颜元孙的《干禄字书》是唐代著名的正字书之一,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该书收字主要包括异体字和易混字两大方面内容,本文对此作了全面考察,一方面要揭示颜元孙对异体字和易混字的认识观念,另一方面也是从现代文字学角度对相关问题重新分析。


 


      关键词:《干禄字书》,异体字,易混字




      颜元孙的《干禄字书》是唐代著名的正字书之一,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陷于篇幅,本文除了介绍一些该书的基本情况外,仅就该书所收的异体字、易混字问题作初步的考察。



壹 《干禄字书》情况简介


1.1《干禄字书》及其作者颜元孙[1][1]


《干禄字书》由唐·颜元孙撰,后为其侄颜真卿书写刻石,广为流传,是唐代的一部正字书。正字书是我国文字学史上的正字学领域的内容,正字学也称“正字法”或“字样学”,其主要内容就是整理和研究异体字,确定文字的标准形体,促进文字的统一。在统治者的提倡和学者的努力下,正字学在唐代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作者颜元孙,字聿修,万年(今陕西西安市附近)人。曾登进士第,历任长安尉、太子舍人及濠、滁、沂诸州刺史等职。精于鉴别诸家书迹。生卒年不详,约为唐高宗至唐玄宗时人。颜氏家族在宋齐隋唐年间为显族,颜元孙的伯祖父颜师古,颜师古的伯祖父颜之推,都以考注经史方而著名,对六书声韵之学也都有著述。颜之推著有《急就章注》1卷、《训俗文字略》1卷;颜师古著有《匡谬正俗》8卷、《急就章注》1卷等。


1.2《干禄字书》的成书


《干禄字书》的成书缘起,按颜元孙的自序所说主要是因为以往出现的两部影响很大的正字书存在很多不足。一本就是颜元孙伯祖父颜师古的《颜氏字样》,即贞观年间颜师古在刊正经籍过程中,将楷体不同的写法记下来,供校雠楷书所用的书,为当时广为流传。另一本为后来学士杜延业在《颜氏字样》基础上续修的《群书新定字样》。颜元孙认为这两部书在订正讹误方面作用很大,但却存在很大不足:


一是没有条例,检索不便。即序中所说的“无条贯”。


二是收录不全。即序中所说“应出而靡载”。


三是单字的异体收录过多,使得选字的人无所适从。即序中所说“诡众而难依”。


四是选用文字的标准不应当一切都按照《说文》当中的写法,而应当根据使用场合、使用目的的不同而选择相应的字。即有的正式场合要用正字,但有的场合可以选用通字和俗字,否则如果写字都只依据《说文》,就会遇到很多障碍,因为文字流传很久,早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不可能仍旧按照《说文》上的字去写。也即序文所言:“字书源流起于上古,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


正是鉴于《颜氏字样》和《群书新定字样》二书存在的诸多不足,颜元孙才下定决心要编《干禄字书》,希望能够弥补这些不足。


1.3《干禄字书》的体例


《干禄字书》的体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书中1599个(内含重文717个)[2][2]字例按平、上、去、入四声分为四部分,同一声调下的字,再按韵部[3][3]排列。


二、具体字例分析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辨析所列异体字属于俗、通、正三体中的哪一种;一种是辨析所列易混字的各自功用。


  1、辨析所列异体字属于俗、通、正三体中的哪一种。主要体例有以下几种:


   (1)列一组或多组异体字,每组字三个。


A.指出其“上中通下正”。如








 

鐵”颜注:“上中通下正。”


 “……龍従從”颜注:“竝上中通下正。”


B.指出其“上俗中通下正”。


“殺”颜注:“上俗中通下正。”


“……鵄鴟毉醫”颜注:“竝上俗中通下正。”


(2)列一组或多组异体字,每组字两个。


  A.指出其“上俗下正”。如


“扶”颜注:“上俗下正。”


 “……蘓圖”颜注:“竝上俗下正。”


  B.指出其“上通下正”。


“曺曹”颜注:“上通下正。”


 “……猪豬锄鉏”颜注:“竝上通下正。”


C.指出其“竝正”。


   “躬躳”颜注:“竝正。”


“鶵雛”颜注:“竝正。”


2、辨析所列易混字的各自功用。如:


(1)并列两字,指出各自用法。


“羈羇”颜注:“上羈勒;下羇旅。”


(2)并列两字,指出二者用法区别及古今用法变化。


“童僮”颜注:“上童幼,下僮僕;古则反是,今所不行。”


“鍾鐘”颜注:“上酒器;鐘磬字,今竝用上字。”


“妖祅”颜注:“上妖冶;下祅祥,今亦用上字。”


(3)并列两字,指出各自读音不同,说明是不同的词。


 “餒餧”颜注:“上奴罪反;下於偽反。”


“瑑琢”颜注:“上珪璧,文音篆;下琢玉,竹角反。”


3、辨析一对异体字属于俗、通、正三体中的哪一种,并区分相关的同形易混字。


“洗洒”颜注:“竝正;上亦姑洗字;下亦洒掃字。”


“版板”颜注:“上通下正;下亦板蕩字。”


以上只是列了《字书》中的主要分析体例,具体还会有一些细微差别,但也是大同小异,因为原书作者没有详细列出,本文才试着总结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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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列异体字偏旁相同的不多列,只列具有代表性的字例,类似情况依此类推。按序所言即“偏旁同者不复广出”。如:


“聡聦聰”颜注:“上中通,下正。诸从忩者竝同,他皆(准)此。”


“ 俞殳”颜注:“竝上俗下正。诸从殳者竝准此。”


“互”颜注:“上通下正。诸从者竝准此。”


“灰臺囬回”颜注:“竝上俗下正。诸字有从回者(准)此。”


 “……臼”颜注:“竝上俗下正。诸字从臼者竝准此。”


&<34054;&<34053;召”颜注:“上俗中通下正。诸从召者准此。”



贰《干禄字书》中的异体字问题


2.1《干禄字书》对异体字的分类


     颜元孙将异体字分为俗、通、正三类,在《干禄字书》序中对这三种字体的确定标准是这样表述的:


1、“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


按此标准,俗字的特征是“浅近,文雅不足”。应用场合主要是在籍帐、文案、券契、药方上。


2、“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颜注:若须作文言及选曹铨试,兼择正体,用之尤佳。)”


通字的特征是“相承久远”。应用场合上与俗字相比,可以扩大使用到表奏、笺启、尺牍、判状之中。


3、“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颜注: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明经对策,贵合经注本文;碑书多作八分,任别询旧则。)”


正字的特征是“并有凭据”。应用场合上与俗字、通字相比,可以扩大使用到著述文章、对策、碑碣之中。


仅仅从颜氏对俗、通、正的表述中,我们只能了解他如此分类的大概。要想详细了解我们需要结合他的其他表述。


(1)在序中谈编写动机时曾说:以往正字书“诡众难依”,这是针对文字异写状况严重而言,应该有所选择,规范。“且字书源流,起于上古,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


(2)谈编写操作:“参校是非,较量同异,其有义理全僻,冈弗毕该[1][4];点画小亏,亦无所隐。”


(3)在描述字体分类之后说:“有此区别,其故何哉?夫使筮仕观光,惟人所急。修名责实,有国恒规。既考文辞,兼详翰墨,升沉是系,安可忽诸?用舍之间,尤须折衷,目以《干禄》,义在兹乎?”


综合分析以上表述,我们认为,从颜元孙自己的角度看,他的俗、通、正的字体确定程序大致是这样的:


(1)选字范围以及编排。以颜师古《颜氏字样》和杜延业续修的《群书新定字样》收字为基础,加入自己认为应当补充的一些字,删去一些不符合自己选字原则的字。按照四声分四部分,四部之内再按韵部排列。其中选字及编排可能会参考了当时的《切韵》一类的韵书。


(2)选字标准。不论俗、通、正。都大体有义理可据。如颜氏所言,“其有义理全僻,冈弗毕该;点画小亏,亦无所隐。”按照这个标准,很多异体字在《干禄字书》中就摒弃了,因为他认为是“诡众而难依”,所以只保留了一些他认为有义理的形体。这种整理实际上不仅是对正字的规范,而且同时对通字和俗字也作了一次规范。不是倡导人们都要只写正字,而是告诉人们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异体字、掌握这些字的用法并能够与易混字相区分。


(3)正字的确定。之所以要确定正字,颜氏认为是因为国家应当有一个关于文字书写的统一标准,不能各行其是,随便乱写,即所谓的“修名责实,有国恒规”。那么这个标准如何定呢?汉字是表意文字,许慎的《说文解字》及其“六书”分析法对后来都影响巨大,也符合汉字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一般将《说文解字》的楷化写法作为正体字的选取标准,这也是唐代的正字标准,但同时也包括个别符合汉字造字规律的历史传承字和当时的通行字。而且国家选科考试当中既考文辞,也要看文字书写的正确与否,因此将正字选出来,供应试学子查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干禄字书》的一大编撰动机,另外著述文章、写对策或碑碣这种正式文字也需要尽量使用正字。


(4)俗字的确定。之所以要确定俗字。因为颜氏认为应该考虑到实际使用的需要及当时的文字使用现实。“筮仕观光,惟人所急”,说的民间使用和官吏办理公务时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讲求速度和效率。不能完全都写要求写正字,因为正字一般笔画繁复而俗字比较简单易写,要求写正字可能影响办事效率。因此俗字的特点主要是“浅近”。比如记录户籍(籍帐)、书写文案、签订券契、开药方等都要求速度效率,都要求写正字似乎不大可能。人们自然要用一些简单易写的字,但这些字也不能随便乱写,也应当有所限制。因此颜氏从众多的俗字当中选取了一个有理据可讲的俗字为代表,作为提倡书写的俗字。


(5)通字的确定。有很多字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汉字,比如文献经典中沿用的字,既不是《说文解字》所列正字,也不是俗字,也被广为使用,这类就被颜氏列为通字。颜氏认为除了几种正式场合外,通字大都可以使用,其可用的场合是十分广泛的,应当是汉字不断发展的产物。因为“字书源流,起于上古,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可以说应用通字和俗字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文字使用问题,但比较正式的场合还是要提倡写正字。


当然俗、通、正这种划分方式,还不是严格的逻辑分类,因而三类中会有交叉的情况,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一文就曾指出过,这里不详细讨论了。



2.2我们对《干禄字书》所收异体字的分析


共时的汉字的构形关系是指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的汉字之间的形体关系,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关系。异体字包括异写字和异构字两种。《干禄字书》中的正字与通字、俗字的关系有的是属于异写字,有的则属于异构字。我们下面分别看一下。[2][5]



2.2.1异写字


异写字是同一个字(音、义、用完全相同的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形体差异。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一种是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


1、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如:


“”(正字)与“”(通字)


“歸”(正字)与“”(通字)


“於”(正字)与“”[3][6](通字)


“肥”(正字)与“”[4][7](通字)


“龍”(正字)与“”“”(通字)


2、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其中构件放置的位置不影响构意。如:


“”(正字)与“蘓”(俗字)


“隣”(正字)与“鄰”(通字)


“飆”(正字)与“飇”(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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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异构字


异构字是与异写字相对的一个概念。异构字指任何语境下,音与义都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起码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一组字。异构字的构意肯定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别,这就是称之为异构字的原因。异构字记录汉语的功能是相同的,它们在书写记录言语作品时候,不论在什么语境下,替换后句子的表达含义相同[1][8]。


1、因构形模式不同而形成的异构字。例如:


(1)果(正字)――菓(俗字)。


“果”是形义合成字,“菓”是音义合成字。


(2)岳(正字)――嶽(正字)。


“岳”從从“山”从“丘”,是会义合成字,“嶽”从“山”“獄”声的音义合成字。


(3)韭(正字)――韮(通字)。


“韭”是象形字,“韮”是音义合成字。


(4)糴(正字)――籴(俗字)


“糴”是从“籴”“翟”声的音义合成字,“籴”从“入”从“米”,是会义合成字


(5)、飤(正字)――飼(通字)


“飤”从“食”从“人”,是会义合成字,“飼”是从“食”“司”声的音义合成字


(6)肉(正字)-宍(俗字)


“肉”象形字。《说文解字》:“肉,胾肉,象形。”“宍”是古文“肉”字形[2][9]的讹变,成为了一个音标合体字。“宀”是标志性构件,与“房屋”义无关,是外面肉块之形的变体,仍表示肉形,“六”(来母觉部)是肉身纹理的变体,标示“肉”(日母觉部)的读音,合在一起表示肉的含义。


(7)坤(正字)- (通字)


“坤”是从“土”“申”声的义音合成字,“”是个借字,借“川”的字形[3][10]。


2、构形模式相同,构件不同的异构字。例如:


(1)都是会义合成字,表义构件不同


灾(正字)-災(正字),“牢”(正字)与“窂”(俗字),“宦”(正字)与“”(俗字),


(2)都是义音合成字,表义构件不同


暉(正字)-輝(通字),豬(正字)--猪(通字),貉(正字)-狢(通字)


(3)都是义音合成字,示音构件不同


筒(通字)-筩(正字),鉏(正字)-鋤(通字),葅(正字)-菹(通字)


(4)都是义音合成字,表义构件和示音构件都不同


愆(正)-&<31956;(俗),矟(正字)-槊(通字),遡(正字)-傃(正字),


椀(通字)-盌(正字)



2.2.3因构件混同而形成的异体字


因构件混同而形成的异体字很多,而且很有规律。有时候正字和通字、正字和俗字之间仅仅是因为构件的书写不同。有的构件是表义构件,即形符;有的是普通构件,则是写法的差异。我们这里考察了一些因构件混同造成的异体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用例,以供参考。如:


一、表义构件混同造成的异体字。


1、“冫”与“氵”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馮”(正字)与“溤”(俗字)


“凘”(正字)与“澌”(俗字)


“減”(正字)与“减”(俗字)


“涷”(正字)与“凍”(俗字)


2、“&<54327;”与“艹”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篡”(正字)与“”(俗字)


“篤”(正字)与“”(通字)


“節”(正字)与“莭”(俗字)


3、“穴”与“宀”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牢”(正字)与“窂”(俗字)


“”(正字)与“”(俗字)


“宦”(正字)与“”(俗字)


4、“犭”与“豸”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貍”(正字)与“狸”(俗字)


“豺”(正字)与“犲”(通字)


“貉”(正字)与“狢”(通字)


5、“鳥”与“隹”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鶵”(正字)与“雛”(正字)


“雞”(正字)与“鷄”(正字)


“鵰”(正字)与“雕”(正字)


6、“土”与“阝”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階”(正字)与“堦”(俗字)


“隄”(正字)与“堤”(俗字)


“隄”(正字)与“堤”(俗字)


“阪”(正字)与“坂”(俗字)


7、“巾”与“衣”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帬”(正字)与“裙”(通字)


“帙”(正字)与“袠”(正字)


8、“口”与“言”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訶”(正字)与“呵”(通字)


“諭”(正字)与“喻”(通字)



二、因构件书写差异造成的异体字。


1、“扌”与“木”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橫”(正字)与“”(通字)


“枉”(正字)与“抂”(俗字)


2、“口”与“厶”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雄”(正字)与“”(俗字)


 “”(正字)与“鈆”(通字)


“弘”(正字)与“”(俗字)


“晉”(正字)与“”(俗字)


3、“丬”与“爿”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牀”(正字)与“”(通字)


“莊”(正字)与“荘”(通字)


“寐”(正字)与“”(通字)


“狀”(正字)与“状”(通字)




“壯”(正字)与“壮”(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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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与“曰”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景”(正字)与“ ”(通字)


 “京”(正字)与“亰”(通字)


“凉”(正字)与“”(俗字)


5、“”与“”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燥”(正字)与“”(俗字)


“藻”(正字)与“”(俗字)


 “操”(正字)与“”(俗字)


 “躁”(正字)与“”(俗字)


6、“黽”与“黾”“”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黿”(正字)与“鼋”(俗字)


 “鼇”(正字)与“”(俗字)


“繩”(正字)与“”(通字)


“竈”(正字)与“”(通字)


7、“力”与“刀”的不同而形成异体字。


“脅”(正字)与“”(通字)


“劫”(正字)与“刧”(通字)


“功”(正字)与“”(通字)


“勁”(正字)与“”(俗字)



2.2.4《干禄字书》的“异体字是以记录同一义项为前提条件的”观念


字和词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一个字可能对应多个词。因而,某两个字构成异体字关系并不是说这两个字在各自所记录的所有义项上都构成异体字关系,而只是在它们所记录的某个义项上构成异体字关系。这是当前异体字概念的一个共识。其实,《干禄字书》中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异体字认识观念。我们看一些例子:


洗-洒。颜注:“竝正;上亦姑洗字;下亦洒掃字。”这里颜氏实际上是指出在表示“洗涤”义时,二者是异体字关系,都是正字。但在“洗”表示“姑洗”义,“洒”表示“洒掃”义时,二字并非异体字。


燃-然。颜注:“然烧字上通下正。”“燃”表示“燃烧”义,但“然”记录的义项比较多,因此指明“然”在“燃烧”这一义项上与“燃”构成异体字关系,一正一通,在记录其他义项上则不是。


瘡-創。颜注:“下亦創造。”意思是只有表示“创伤”义上二字构成异体字关系。


其他再如:


燋-焦。颜注:“焦烂字,上通下正。”


凰-皇。颜注:“凤皇字竝上俗下正。”


芒-邙。颜注:“北邙山上俗下正,上芒刺字,音亡。”


-否。颜注:“可否及泰字同。今俗竝作,非也。”


阪-坂。颜注:“上通下正。阪亦阪泉字,蒲板反。”


版-板。颜注:“上通下正。下亦板荡字。”


这样的例子在书中有很多,很明显反映了颜元孙的“异体字是以记录同一义项为前提条件的”观念,不是记录同一义项的字不能构成异体字关系。



叁《干禄字书》中的易混字问题


《干禄字书》中收了许多易混字,其中有些混用是得到认同了的。如:


“鍾鐘”颜注:“上酒器;鐘磬字,今竝用上字。”本来“鍾”“鐘”二字是不同的,但混用已经得到认同。下面的“妖”“祅”也是一样。


“妖祅”颜注:“上妖冶;下祅祥,今亦用上字。”


也有的是混用是没有得到认同的,如:


“餒餧”颜注:“上奴罪反;下於偽反。”二字是不能够混用的。再如:


“瑑琢”颜注:“上珪璧,文音篆;下琢玉,竹角反。”“瑑”与“琢”也是不可混用的。


“童僮”颜注:“上童幼,下僮僕;古则反是,今所不行。”“童”“僮”也不能混用。


还有的混用得到部分的认同,即二字在记录某个以义项上构成异体字,自然可以互换,也可以算作是一种“混同”。但在其他记录义项上则不可以混同。如:


“洗洒”颜注:“竝正;上亦姑洗字;下亦洒掃字。”


“版板”颜注:“上通下正;下亦板蕩字。”


其实,《干禄字书》所列这些字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使用混淆的原因是多样的,有的是颜氏明确指出了,也有的没有指出。我们这里总结数条如下:



3.1形体相近的易混字


1、仅仅是形体相近导致混淆,声音不同也不相近。


彤-。颜注:“上赤色,徒东反;下祭名,音融。”颜氏明确区分了这是两个不同的字,只是因为形近而导致容易混淆。下面的“瑑”与“琢”也一样:


瑑-琢。颜注:“上珪璧,文音篆;下琢玉,竹角反。”


2、形体相近且音同或音近造成的易混字。


羈-羇。颜注:“上羈勒;下羇旅。”


-。颜注:“上尊卑;下畁与,必寐反。”


祇-秖。颜注:“上袖祇,巨移反;下秖适,章移反。”



3.2形体不相近的易混字


1、因汉字记录职能转换而导致的易混字。


童-僮。颜注:“上童幼,下僮仆。古则反是,今所不行。”按颜氏所注,就是说古代记录“童幼”义用的是“僮”字,而记录“童仆”义用的是“童”字,与唐代正好相反。古今不同,容易混淆。“孰”与“熟”也是这类情况:


孰-熟。颜注:“上谁也;下煮也,古作孰,今不行。”


2、因曾经音同通假而导致的易混字。


塗-途。颜注:“上塗泥,下途路。”颜氏明显是要区分两个字的各自记录职能。这两个字在唐以前是音同通假字,如《孟子·梁惠王上》:“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塗有饿莩而不知发。”其中的“塗”就是“途”的通假字。而唐代要区分这两个字各自的记录职能,那么这两个字不能互相通用了,就成了易混字。


纂-纘。颜注:“上纂组,下纘继。”这两个字音同,且之前有过通用的用法。如《左传·襄公十四年》:“纂乃祖考。”“纂”就通“纘”,是“继承”的意思。唐代强调写正字,那么这两个字就成为易混字了。


彫-凋、颜注:“上彫饰,下凋落。”在表示“凋落”含义上,二字是可以通用的。如《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彫也。”“彫”就是“凋”的借字。唐代强调写正字,二者就成了易混字了。另如:慴-懾,鞠-鞫等字组也是同样情况。


3、某两个字在某一义项上是异体字,因而错将此二字的其他义项上用法也混淆为异体字。


洗-洒。颜注:“竝正;上亦姑洗字;下亦洒掃字。”这里颜氏实际上是指出在表示“洗涤”义时,二者是异体字关系,都是正字。但在“洗”表示“姑洗”义,“洒”表示“洒掃”义时,二字并非异体字,但人们可能会混淆用法,将其也当作异体字。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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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还有:


阪-坂。颜注:“上通下正。阪亦阪泉字,蒲板反。”


版-板。颜注:“上通下正。下亦板荡字。”


4、声音相同相近,形符相同或混同导致的易混字。


(1)形符相同。


愍-悯。颜注:“上愍伤,下悯然。”


(2)形符混同、


簿-薄。颜注:“上簿籍,下厚薄。”因二字声符相同,且“&<54327;”与“艹”很多可以混用而构成异体字,所以容易引起混淆。藉-籍。颜注:“上藉草,下簿籍。”也是这样的。再如:


淩-凌。颜注:“上浸淩,下冰凌。” “冫”与“氵”可以混同形成异体字,因而容易混淆。


隴-壟。颜注:“上隴圾,下丘壟。” “土”与“阝”可以混同形成异体字,因而容易混淆。


5、由广义分形字导致的易混字。《干禄字书》中的非常强调写本字,因此,一些本可以通用的广义分形字也被列为易混字,认为应不能够互相混用。如:


弦-絃。颜注:“上弓弦,下琴絃。”


綵-彩。颜注:“上缯綵,下光彩。”


孽- 。颜注:“上庶孽,下妖。”

刷-。颜注:“上刮刷,下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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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上面我们对《干禄字书》的基本内容、编排体例、收字原则,及其中的异体字、易混字问题的考察会发现,早在唐代的颜元孙就已经具有了非常进步的文字发展观了。他首次给予“俗”、“通”、“正”三体作了定义,并以此为标准对汉字进行专门划分。这种划分是带有整理和规范性质的。不仅是对正体的规范,而且也是对通字和俗字的规范,目的就是要约束人们的书写习惯,限制异体字的大量使用。面对纷繁复杂的异体字材料,颜氏处理时面临的问题是很多的,从我们看所收的异体字、易混字就可见一斑。异体字是以记录同一义项为前提的,那么就涉及很多记录多义词的字与记录单义词的字形成的异体字的问题,就需要一个一个地区分,而其中又夹杂异写字、异构字问题、易混字问题等等,非常复杂,足见编写《干禄字书》之不易。


      我们考察的内容还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比如《干禄字书》具体编写过程中如何确定正字、俗字、通字?颜氏书中所确定的各体汉字中实际包含了哪些内容?颜氏已经关注了古今汉字的记录职能变换问题,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颜氏在区分汉字所记的词项不同时,常常使用标注读音的方式加以区分,以示词的分化,有直音法也有反切。通过这些线索,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当时的语音变化情况,同时也可以考察他所依据的韵书、音系问题等等。限于时间和篇幅,我们这里不能一一展开考察,有待于将来的研究。


 


 


注明:本文为转载,有遗缺不清之处,内容以正版文章为准。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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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认为心即是佛,佛即是心,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一切外相色彩包括书法艺术,不外是心灵的产物,是虚无不实,没有自性的,这样便进入一种物我一体自由自在的境地。无拘无束,对一切差异和变化不执着。所以颜真卿唐楷的森严,能接受醉素狂草,佛门的宽容,只是以一意贯之,无可无不可,一任其自由自在,自然于此便能进入艺术的最高境界,超越自我,达到忘我即坐忘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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