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列异体字偏旁相同的不多列,只列具有代表性的字例,类似情况依此类推。按序所言即“偏旁同者不复广出”。如:
“聡聦聰”颜注:“上中通,下正。诸从忩者竝同,他皆(准)此。”
“ 俞殳”颜注:“竝上俗下正。诸从殳者竝准此。”
“互”颜注:“上通下正。诸从者竝准此。”
“灰臺囬回”颜注:“竝上俗下正。诸字有从回者(准)此。”
“……臼”颜注:“竝上俗下正。诸字从臼者竝准此。”
“&<34054;&<34053;召”颜注:“上俗中通下正。诸从召者准此。”
贰《干禄字书》中的异体字问题
2.1《干禄字书》对异体字的分类
颜元孙将异体字分为俗、通、正三类,在《干禄字书》序中对这三种字体的确定标准是这样表述的:
1、“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
按此标准,俗字的特征是“浅近,文雅不足”。应用场合主要是在籍帐、文案、券契、药方上。
2、“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颜注:若须作文言及选曹铨试,兼择正体,用之尤佳。)”
通字的特征是“相承久远”。应用场合上与俗字相比,可以扩大使用到表奏、笺启、尺牍、判状之中。
3、“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颜注: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明经对策,贵合经注本文;碑书多作八分,任别询旧则。)”
正字的特征是“并有凭据”。应用场合上与俗字、通字相比,可以扩大使用到著述文章、对策、碑碣之中。
仅仅从颜氏对俗、通、正的表述中,我们只能了解他如此分类的大概。要想详细了解我们需要结合他的其他表述。
(1)在序中谈编写动机时曾说:以往正字书“诡众难依”,这是针对文字异写状况严重而言,应该有所选择,规范。“且字书源流,起于上古,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
(2)谈编写操作:“参校是非,较量同异,其有义理全僻,冈弗毕该[1][4];点画小亏,亦无所隐。”
(3)在描述字体分类之后说:“有此区别,其故何哉?夫使筮仕观光,惟人所急。修名责实,有国恒规。既考文辞,兼详翰墨,升沉是系,安可忽诸?用舍之间,尤须折衷,目以《干禄》,义在兹乎?”
综合分析以上表述,我们认为,从颜元孙自己的角度看,他的俗、通、正的字体确定程序大致是这样的:
(1)选字范围以及编排。以颜师古《颜氏字样》和杜延业续修的《群书新定字样》收字为基础,加入自己认为应当补充的一些字,删去一些不符合自己选字原则的字。按照四声分四部分,四部之内再按韵部排列。其中选字及编排可能会参考了当时的《切韵》一类的韵书。
(2)选字标准。不论俗、通、正。都大体有义理可据。如颜氏所言,“其有义理全僻,冈弗毕该;点画小亏,亦无所隐。”按照这个标准,很多异体字在《干禄字书》中就摒弃了,因为他认为是“诡众而难依”,所以只保留了一些他认为有义理的形体。这种整理实际上不仅是对正字的规范,而且同时对通字和俗字也作了一次规范。不是倡导人们都要只写正字,而是告诉人们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异体字、掌握这些字的用法并能够与易混字相区分。
(3)正字的确定。之所以要确定正字,颜氏认为是因为国家应当有一个关于文字书写的统一标准,不能各行其是,随便乱写,即所谓的“修名责实,有国恒规”。那么这个标准如何定呢?汉字是表意文字,许慎的《说文解字》及其“六书”分析法对后来都影响巨大,也符合汉字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一般将《说文解字》的楷化写法作为正体字的选取标准,这也是唐代的正字标准,但同时也包括个别符合汉字造字规律的历史传承字和当时的通行字。而且国家选科考试当中既考文辞,也要看文字书写的正确与否,因此将正字选出来,供应试学子查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干禄字书》的一大编撰动机,另外著述文章、写对策或碑碣这种正式文字也需要尽量使用正字。
(4)俗字的确定。之所以要确定俗字。因为颜氏认为应该考虑到实际使用的需要及当时的文字使用现实。“筮仕观光,惟人所急”,说的民间使用和官吏办理公务时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讲求速度和效率。不能完全都写要求写正字,因为正字一般笔画繁复而俗字比较简单易写,要求写正字可能影响办事效率。因此俗字的特点主要是“浅近”。比如记录户籍(籍帐)、书写文案、签订券契、开药方等都要求速度效率,都要求写正字似乎不大可能。人们自然要用一些简单易写的字,但这些字也不能随便乱写,也应当有所限制。因此颜氏从众多的俗字当中选取了一个有理据可讲的俗字为代表,作为提倡书写的俗字。
(5)通字的确定。有很多字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汉字,比如文献经典中沿用的字,既不是《说文解字》所列正字,也不是俗字,也被广为使用,这类就被颜氏列为通字。颜氏认为除了几种正式场合外,通字大都可以使用,其可用的场合是十分广泛的,应当是汉字不断发展的产物。因为“字书源流,起于上古,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可以说应用通字和俗字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文字使用问题,但比较正式的场合还是要提倡写正字。
当然俗、通、正这种划分方式,还不是严格的逻辑分类,因而三类中会有交叉的情况,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一文就曾指出过,这里不详细讨论了。
2.2我们对《干禄字书》所收异体字的分析
共时的汉字的构形关系是指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的汉字之间的形体关系,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关系。异体字包括异写字和异构字两种。《干禄字书》中的正字与通字、俗字的关系有的是属于异写字,有的则属于异构字。我们下面分别看一下。[2][5]
2.2.1异写字
异写字是同一个字(音、义、用完全相同的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形体差异。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一种是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
1、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如:
“”(正字)与“”(通字)
“歸”(正字)与“”(通字)
“於”(正字)与“”[3][6](通字)
“肥”(正字)与“”[4][7](通字)
“龍”(正字)与“”“”(通字)
2、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其中构件放置的位置不影响构意。如:
“”(正字)与“蘓”(俗字)
“隣”(正字)与“鄰”(通字)
“飆”(正字)与“飇”(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