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伐金山樹木示
(清)南澳鎮總兵 顏青雲(同安)
(饶平陈梅湖辑)
為培山木,以保護地方事。竊以人民之鐘毓,必本山川之秀靈;地方之安祥,端賴扶輿之庇蔭。盖開闢潛通,氣機相感。山上之有林木,猶身上之有皮毛。地脈之貴乎秀潤,猶血脈之貴乎流通也。
南澳後枕金山,前臨大海,是金山實為本澳之保障,闔城內外之所倚為安。觀其龍脈,實類虎踞。其石之宜藏而不宜露,其樹之可益而不可損也,明矣。然而生機之暢遂,尤賴人事之栽培。一有所戕,則岩石嶙峋,氣象怒張,乖戾之氣,每從而中之,而兵民遂有不測之虞。所以從前官斯土者,必禁止刊伐,飭緝綦嚴,芻蕘者不敢往,而是山之木藉以常美,民間亦因以利安。
本鎮蒞澳以來,訪聞近有不肖之徒,貪其山邇林密,易於樵採,朝夕潛往砍伐。殊不思同生此土,共處一方,吉兇禍福,實所同受,何苦圖一日便安之計,忘百年培植之難?倘使無知,效尤旦旦而伐,向之芃芃者,或暫見其濯濯,實與地方大有關礙,亟應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本澳軍民人等知悉,自此以後,毋得再往該山盜伐材木,如有怙惡故違者,仰左右兩營立即拿送,分別究治。仍隨時委派兵丁往來巡緝,或出幼豎,懲其父兄,若在婦女,罪及夫兒。必湏嚴絕斧斤,不許如前剪伐,庶幾皮毛豐滿,氣脈交通,和平之福頻膺,疵癘之災不作,豈不於爾兵民大有裨益也哉。
本鎮為保護地方起見,言出令行,各宜凜遵。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