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人类居住。西周至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几经变迁。
公元前223年(秦始皇二十四年),秦灭楚,地域属秦;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属庐陵县。西汉仍属庐陵县,王莽改制后属桓亭县。
公元25年(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复庐陵县,永丰仍属之。
公元199年(献帝建安四年),庐陵郡正式确立,并析庐陵县地置阳城、兴平2县,即今永丰县地。
三国时仍为阳城、兴平2县,属孙吴庐陵郡。
公元280年(西晋武帝太康元年),阳城改称阳丰;公元291年(惠帝元康元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公元536年(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兴平属巴山郡;公元557年(陈武帝永定元年),兴平划回庐陵郡。
公元589年(隋文帝开皇九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开皇十年,属吉州;开皇十一年,阳丰、兴平并入庐陵县。
公元607年(炀帝大业三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615年~公元617年(大业末),析庐陵县水东11乡置吉水县,今永丰地属之。
公元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庐陵郡复改吉州;武德八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657年(高宗显庆二年),改庐陵郡为吉州;公元742年(玄宗天宝元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公元758年(肃宗乾元元年),庐陵郡复改吉州。
公元910年(十国吴高祖天佑七年,用唐年号),吉水升镇为县,属新淦都制置使(寻废);公元937年(南唐烈祖升元元年),复置新淦都制置使,吉水县属之;升元二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公元950年(元宗保大八年),吉水由场改县。其间永丰地俱属吉水。
公元975年(宋太祖开宝八年),置吉州庐陵郡兼军事。
公元1054年(仁宗至和元年),析吉水县报恩镇及云盖、兴平、龙云、永丰、明德5乡(即阳丰、兴平2县地)置永丰县,以报恩镇为治所,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
公元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属吉州路总管府;公元1312年(仁宗皇庆元年),吉州路总管府改为吉安路;公元1362年(惠帝至正二十二年),朱元璋改吉安路为吉安府。
明清俱属吉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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