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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书法等传统文化将迎大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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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7-03-0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文摘要如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就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3.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4.总体目标。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5.核心思想理念。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的思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
  6.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7.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是中国人民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滋养了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人文学术,至今仍然具有深刻影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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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任务
  8.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深刻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深刻阐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深刻阐明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本构成,深刻阐明中华文明是在与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丰富发展的,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9.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10.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
  11.滋养文艺创作。善于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等的扶持。实施戏曲振兴工程,做好戏曲"像音像"工作,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实施网络文艺创作传播计划,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文艺评论,改革完善文艺评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研究评论体系,倡导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学、美德、美文相结合。
  12.融入生产生活。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避免千篇一律、千城一面。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设计制作展现中华民族独特文化魅力的系列服装服饰。
  1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编纂出版系列文化经典。加强港澳台中华文化普及和交流,积极举办以中华文化为主题的青少年夏令营、冬令营以及诵读和书写中华经典等交流活动,鼓励港澳台艺术家参与国家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14.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6.加强政策保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海内外人士按规定授予功勋荣誉或进行表彰奖励。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和措施,用以倡导和鼓励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17.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法。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互联网、交通、旅游、语言文字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内容。加大涉及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施行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地要根据本地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现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8.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充分尊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体地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文章源自网络





蒲门——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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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要火!学书法可考这些大学

       在很多人心目中,书法听上去是一门高深莫测的技艺,要想成才成名很难,想靠这一专业来就业也不易。然而近年来,国家对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视和书法培训市场的火热,也促使更多考生把目光投向这一专业。


报录比48:1 中国书法火过美术设计


2月8日,在山东工艺美院,美术学(中国书体研究)专业的校考正式开始。今年,山工艺共有1200余名考生报考了这一专业,但招生计划只有25人,且全部投放在省内。上述数字均与去年基本持平,报录比达48: 1,比设计美术类的30多名考生录取1人还难。
  
同一天举行书法学专业校考的还有山东艺术学院,该校今年有425人报名,比去年的331人多出近百人,但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去年一样,只有20人。
 
书法毕业生需求大小学试开书法课


很多中小学都已开设书法课。有的地方书法老师在开课初期每周要上16-18节课,一点不比普通文化课老师轻松。

  
今年春季开学后,不但学校对书法课越来越热衷,市场上的书法培训机构近年来生意也越来越好,现在很多家长想让孩子学书法。


政策推广书法 高校隔年招生改逐年招生
  
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出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指出“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2014年又发布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提到初中阶段学生应“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美感与意境”等内容。
  
2016年,教育部还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其中就包括书法(篆刻)。即便没有专门开设书法课的学校,也不定期地举办过若干书法名家进校园、家委会书法讲堂等各色活动。
  
这些国家政策的出台和教育现状的改变,让不少书法类专业由原来的隔年招生变成了逐年招生。


看看学书法都可以考哪些大学?


博士研究生(11所)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书画鉴定)
  中央美术学院(书法理论研究、书画比较研究、书画印创作研究、中国书画收藏史研究)
  清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美术学理论研究——书法)
  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书法学)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
  北京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书法史论)
  中国人民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中国书法理论与实践)
  四川大学(中国画与书法)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创作研究、中国书法篆刻创作研究、篆刻艺术创作研究)
  南京艺术学院(书法篆刻创作理论、中国书法篆刻史论研究)
  吉林大学


硕士研究生(80所)
  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篆刻理论研究与创作)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古代书画史与鉴定研究、书法艺术研究)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史、中国书法理论、书法文献、篆刻学、书法文化、中小学书法教育)
  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史论、中国书画保存修复、中国书法创作研究、中国书法创作与技法研究、中国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国书法篆刻创作研究、中国篆刻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北京大学(书法艺术)
  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
  南京艺术学院(书画美学、书法篆刻理论、书法篆刻)
  南京师范大学(书法)
  北京城市学院(书法)
  天津美术学院(书法艺术研究)
  河北大学(书法艺术、书法)
  河北师范大学(书法研究)
  山西大学(书法技法与史论研究、书法)
  山西师范大学(书法、书法创作研究)
  东北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书法与设计艺术研究、书法艺术研究)
  渤海大学(书法)
  鲁迅美术学院(书法艺术研究)
  大连大学(书法与篆刻)
  北华大学(书法)
  长春师范大学(书法)
  吉林艺术学院(书法艺术创作研究、书法创作研究、二王书法创作研究、中国传统书画装裱修复技术研究)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书画艺术研究)
  华东师范大学(书法)
  上海师范大学(书法)
  南京大学(书法、书法创作与研究)
  苏州大学(书法篆刻)
  东南大学(书法、书法理论与创作、书画鉴定与市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书画创作、中国书画创作与技法研究)
  江苏大学(中国书画研究)
  南京师范大学(书法研究)
  南京艺术学院(书画美学、书法篆刻理论、书法篆刻)
  扬州大学(书法)
  浙江大学(中国书画篆刻理论研究、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研究、故宫学与中国古书画研究、中国书画创作与研究)
  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篆刻理论研究与创作)
  安徽师范大学(书法艺术研究、书法创作研究)
  淮北师范大学(书法艺术研究)
  厦门大学(书法研究)
  华侨大学(中国书画)
  福建师范大学(书法篆刻研究)
  泉州师范学院(书法)
  南昌大学(中国画与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
  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书法与设计研究)
  江西师范大学(书法)
  赣南师范大学(书法)
  山东大学(中国书法文化)
  山东建筑大学(书法)
  齐鲁工业大学(书法)
  曲阜师范大学(书法理论与创作研究)
  聊城大学(书法研究)
  山东艺术学院(中国书法创作与现当代批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书法艺术研究)
  郑州大学(书法艺术研究)
  河南大学(书法研究)
  河南师范大学(书法篆刻艺术研究)
  湖北美术学院(书法与篆刻研究)
  湖南师范大学(书法创作与研究)
  湖南科技大学(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
  暨南大学(书画艺术)
  广州美术学院(书法篆刻创作研究)
  广西师范大学(书法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广西艺术学院(书法与篆刻研究)
  重庆大学(中国书法篆刻艺术研究)
  西南大学(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
  重庆师范大学(中国书画研究)
  四川美术学院(书法篆刻艺术)
  四川大学(书法)
  西南民族大学(国画与书法)
  成都学院(书法)
  贵州民族大学(书法)
  云南师范大学(书法)
  西安工业大学(书法创作研究)
  西安美术学院(中国书法艺术研究)
  西北师范大学(书法)
  宁夏大学(书法)
  吉林大学(书法)
  江苏师范大学(书法)
  杭州师范大学(书法)


本科院校(75所)

说明:1。书法专业2013年前按美术类招生,自2013年始本科目录新增"书法学"专业,教育部要求所有招收书法专业的学校必须重新申报"书法学"专业,否则停止招生。2。独立学院按三本招生。


艺术类院校(15所)
中央美术学院(211)、中国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民办)
  
综合类院校(26所)
暨南大学(211.985)、西安交通大学(211.985)、郑州大学(211。省部共建)、中央财经大学(211)、西安工业大学、河北大学、临沂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安徽宿州学院、黑河学院、宜春学院、保定学院、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齐鲁理工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2016年新增)、北京语言大学、聊城大学、山西大同大学、云南昭通学院、河南大学、许昌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民办)、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独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独立学院)、肇庆学院


师范类院校(34所)
北京师范大学(211、985)、江苏师范大学(省部共建)、云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河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云南楚雄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独立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独立学院)





专科院校(7所)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理工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原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美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如下为曾经开办本科书法专业、目前或正在申报"书法学"专业中
郑州美术学院、江西美术学院、浙江大学(211、985)、四川大学(211、985)、苏州大学(211)、中国人民大学(211)、南京航天航空大学(211)、宁波大学(省部共建)、渤海大学、齐齐哈尔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山西大学、西南大学、佳木斯大学、三峡大学、晋中学院、广西贺州学院、安徽巢湖学院、广西嘉应学院、池州学院、贺州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德州学院、陇东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天津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忻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沈阳师范学院、临沂师范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齐鲁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曲阜远东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郑州美术专修学院(民办)、北京民族大学(民办)、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民办)、晋中学院(专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科)、淄博师专(专科)、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运城学院师范分院(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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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已上升到国家层面:将每年9月的第一周设定为中国书法周,你同意吗?
                                                                               原创 2017-03-07 黑土 书画超市

【导语】在今年政协会上,百余政协委员联名倡议: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书法,再次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视。也正是在这样的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书协主席苏士澍曾提出三大建议:一、在师范类院校增设书法专业,在文科专业中增设书法课程;二、建立国家级书法学院;三、将每年9月的第一周设定为中国书法周。


百余政协委员联名倡议:写好中国字 做好中国人


应该说,重视书法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苏士澍在政协会上的提案:


一,建议明确书法课和教师准入的标准化要求,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培养和学科建设。在师范类院校增设书法专业,在文科专业中增设书法课程,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改进教学。


二,是尽快建立国家级书法学院。


三,是将每年9月的第一周设定为中国书法周。利用开学之初在中小学和公务员、军人队伍,乃至全社会开展书法教育活动,加大文博系统对民众普及汉字教育和书法艺术教育的职能,营造全民书法的良好氛围。


将每年9月的第一周设定为中国书法周,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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