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至于《颜勤礼碑》中“事具唐史”一语,《辨伪》主观地认为唐人不可以有“唐史”这样的称呼,“盖此时唐朝未亡,不可能有定名的唐代正史”。 dl hdsj:
dl hdsj:
按,此处“唐史”指唐史官所辑录的多种史传。并且唐朝可以有“唐史”这样的含“唐”的称呼,比如《颜勤礼碑》中提到的史官柳芳,就撰写了编年体《唐历》凡四十卷,记载了隋恭帝义宁元年(617年)至唐代宗大历十四年的史事。又,颜勤礼的柳夫人为高宗王皇后之姨母,宰相柳奭之妹,王皇后失势后俱受牵连,柳芳为河东柳氏裔孙,对于《颜勤礼碑》的修撰应有助益。 dl hdsj:
dl hdsj:
网友“倦眼书生”更是列举了李南晖先生的《唐纪传体国史修撰考略》对“唐史”、“唐书”等称谓在当时史籍命名、诏告文书中的使用情况的考证,比如《唐会要》卷六十三“长安三年正月一日敕:宜令特进梁王三思与纳言李峤、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农少卿徐彦伯、凤阁舍人魏知古、崔融、司封郎中徐坚、左史刘知几、直史馆吴兢等,修唐史”,各种记载将此次所修的书名称为《唐书》或《唐史》,等等等等,可见“唐史”这样的提法在当时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颜勤礼碑》造假时代较晚的话,这些隐秘的知识造假者未必知道,“事具唐史”这样会被考辨者认为“一大破绽”的提法反而不太可能出现在伪碑中。 dl hd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