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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2.16”道路交通事故专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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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颜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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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12-05
— 本帖被 颜学联 从 缅怀亲人 移动到本区(2015-01-26) —
2.16北海特大交通事故

时间:2012216日晚22:55—2259
地点:北海市海景大道靠近高德桥上坡路段(吊桥路段)
人物:颜昌丽(女、21岁)及一名同龄男同事
事件:男子骑驶的(车牌为57V26黄色大筒橙红色)大运摩托车发生严重车祸,两人当场死亡
事发现场事故现场路段有近80长(起点至终点)车轮与右边人行道路边石严重磨损且路边石上有严重金属划痕迹象。两死亡者尸体紧靠着仰卧于距离起点50左右的灯柱旁(该灯柱无擦损痕迹);距离事故车辆25左右;女方左大腿处有大片明显灰痕;手机正置于裤后袋中、双手紧握、左手置于腹部且弯曲的小指上沾有深灰色物质、右则在头后弯曲且与男死者的脚紧靠、衣服向上缩紧、腹部外露、脸上无任何伤痕且无头发遮盖;女方两只鞋子、两只袜子、一只鞋垫正面距于尸体8多处、距离车道较远的人行道上、且置于事故摩托车与死者尸体间;现场无任何血迹(除男子张开口的嘴角边有少量血迹外)        
                                (右一)                    
详见北海365>北海时事开讲>16日晚我小妹在海景大道发生车祸死亡,寻目击证人重酬!联系电话:18277939143颜昌凤  18778895332颜继晓   15677992802颜昌鹏      15680011205颜昌鸿


(2012年2月18日,我在广西北海365论坛时事开讲版块上发表一篇题为:

2月16日晚小妹和她同事在海景大道发生严重车祸死亡,恳求大家可以提供线索(死者家属更新照片和视频)的贴子,贴子的内容跟上面这份张贴于大街小巷的一致。贴子后来引起了很多365网友的围观及跟贴,在被封贴前达到近十万人浏览,四百多人跟贴……贴子在2012年3月30日被封,即专案调查成立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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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共禅娟,此事古难全。
离线颜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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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3-11-25
颜家冤案之——广西北海:交通事故扯出泄愤报复 专案调查仍有疑点存留
广西北海:交通事故扯出泄愤报复 专案调查仍有疑点存留
[日期:2012-04-19]   来源:人民联盟  作者:鲁宁平   阅读:13639次
    2012年2月16日22时55分,23岁的夏春雨驾驶桂E57V26号两轮摩托车搭载21岁的颜昌丽在北海市海景大道高德新大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夏春雨、颜昌丽死亡及E57V26号两轮摩托车损坏。
  事故现场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海景大道高德大桥路段,现场道路为大桥,呈东西走向,东往工业园,西往市区,双向六车道,道路中心为黄色双十线,车道间以白色虚线和白色实线划分,车道两旁有人行道,路面性质为沥青,路面干燥平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
  看似简单的车祸,却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坚持认为属单车肇事交通事故,并称结论经得起历史考验;死者之一的颜昌丽家人经过个人调查、走访,不认同警方的调查结论,认定属肇事逃逸,理当按照刑事案件进行查处。夏春雨的老父及其他家人和颜家观点一致。真相如何?中国百姓喉舌网做了相关调查核实。
交通事故鉴定结论
单车责任事故 夏春雨承担全责 颜昌丽不承担事故责任
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描述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12年2月16日22时55分许,夏春雨驾驶桂E57V26号两轮摩托车搭载颜昌丽沿海景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高德大桥弯道路段与大桥北侧人行道的路牙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失控倒地,造成夏春雨、颜昌丽当场死亡及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痕迹检验测定、行驶速度检验鉴定、微量物证检验鉴定、血液酒精检验鉴定等分析认为:夏春雨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及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与大桥人行道的路牙边发生碰撞时,导致车辆失控倒地,造成夏春雨、颜昌丽当场死亡及摩托车损坏,并作出了责任认定。
  尸体检验报告认定夏春雨死亡原因为心脏损伤;颜昌丽死亡原因为胸主动脉断裂。二人损伤程度提示身体所受作用力非常巨大,结合现场情况分析,认为高速行驶的摩托车驾乘人员被抛摔、撞击可以形成类似的损伤。

颜昌丽家人对死亡原因存疑  赏寻找目击证人 私人追查事故真相
  获知事故发生的消息后,颜昌丽的父亲颜继晓等家人先后赶到了事故现场,此时夏春雨、颜昌丽已经被直接送往殡仪馆,现场只剩下了一片狼藉。
  有着20年驾龄的颜继晓根据经验分析判断,有驾驶资格的夏春雨在道路宽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车流状况,即使是超速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车祸,也是不可思议的。加之附近群众的一些说法,颜继晓及家人对车祸发生的原因产生了怀疑。
  尽管如此,颜继晓及家人仍然相信交警部门会通过认真勘查、走访调查等细致的工作,最终会给出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的,就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就有知情人称:物理鉴定发现问题了。但,事故认定结果出来,此人闭口不谈物理鉴定存在问题。
  颜继晓及家人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悬赏寻找线索,并在事故现场附近张贴了大量寻找线索的告示。同时,颜继晓及家人通过网络发布消息,寻找线索。颜继晓及家人根据自己的调查走访,给出当时的事发经过,并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了交警支队:
  2012年02月16日22时30分许,陈XX驾驶的一辆银白色轿车沿海景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高德大桥弯道路段时,由于轿车司机是酒后无证驾驶,且违法交通规则跨越道路双实线侧面划撞到夏春雨驾驶的自东往西方向的桂E57V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才导致该摩托车在高德大桥弯道路段时与大桥北侧人行道的路牙发生碰撞,导致该二轮摩托车失控倒地,造成夏春雨、颜昌丽被抛摔离二轮摩托车后倒地,据颜昌丽的现场死相可推测颜昌丽并未当场死亡,且结合知情人提供的线索,陈XX当时并未采取任何急救伤者的措施,且阻止杨XX拨打120和提出要抢救伤者的善举。所以,夏春雨和颜昌丽的死亡,陈XX要负全责任。且根据当晚的事故现场交警证实,事故现场没有轿车的刹车痕迹,可得知在车辆划撞时陈XX并未采取任何刹车措施,属主观上恶性肇事逃逸且其阻止杨XX采取救人措施,可得知陈XX恶劣至极。
  颜继晓及家人私下走访调查之后,曾遭到不明电话威胁。
道路监控“间歇性”失效
  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出的摩托车单车事故结论,引起颜继晓及家人的强烈不满,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于家属提供的嫌疑车辆银白色轿车和嫌疑人陈某、杨某,交警部门是否做了走访调查;
  第二,要求查看事故当晚的道路监控录像,对事故真相进行核实。
  对于第一个疑问,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王和平队长解释说,颜家不配合,不提供信息来源,不便于展开相关调查。另外,根据交警支队调查掌握的情况,在北海市找不到陈某、杨某,陈某老家也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陈某名下也没有银白色轿车。颜继晓及家人则介绍说,陈某早就躲起来了,陈某杨某二人所开车辆是陈某叔伯大哥的,也已经明确告诉交警部门了。至于信息来源,颜家坚持认为,不提供信息来源是出于对好心人的保护,而且,已经准确提供了嫌疑人和嫌疑车辆,交警部门能把这落实清楚,哪怕是排除在外,才是问题的关键。当然,将来结案需要完善档案,在对信息提供人提供保密和保护的前提下,可以提交的。
  关于监控录像问题,颜家人介绍说,3月30号,星期五早上10:30左右,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当着公安局副局长及所有在场人面,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监控有,只是有点模糊。——这是事故发生后颜家第一次听到交警部门回应。
  笔者核实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王和平队长,王和平队长称,有监控,但距离事发现场几公里远;监控在安装调试阶段,边运行边调试,运行很不正常。交警部门获取了安装单位出具的证明,证实那天该路段监控没有运行。
  颜家则称:虽然关于现场“监控”出现了“间歇性”失效,但,肇事车不可能从空而降的,总要经过一些路段及路口后而能到达的事故现场,且肇事后不可能自己会飞了,经过排查理当能给出结论的。可,为什么交警部门忽视了这些常理呢?


对交警失望,依据好心人信息  市公安局门前家属“跪求”查真相
公安局副局长接收材料并作出承诺
  由于不满交警部门的工作及结论,加上好心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不断接到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电话,颜继晓及家人先是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要求刑事立案,无人受理的情况下,颜继晓及家人在公安局门口及其他地方发出了跪求真相书,并拦住了北海市公安局刘副局长,将相关材料书面交给了刘副局长,要求查出真相,并按刑事案件给予立案查处。颜继晓介绍说,其长子、媳妇本在四川打工,得知噩耗,专程赶往北海等待消息,现在,为了获知颜昌丽真正死因,全家七口人都已无心工作,全部放弃了手头工作,为此奔波,事故发生至求助于中国百姓喉舌网已经一个半月多了,全家仍然没有得到事实真相。颜继晓表示,为了死去的女儿能走的明明白白,也为了让家人们心里都明明白白,更希望类似悲剧不要在其他家庭上演,他将和家人继续努力下去,直到水落石出。
本站征求意见稿发出
交警支队给出简单书面回应
北海市公安局在未给本站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向当地媒体公开专案组结论
  依据调查,本站形成了调查文章初稿——《道路监控“间歇性”失效,事故真相“分歧性”还原》,并委托死者颜昌丽的父亲颜继晓于4月6日直接送往北海市公安局及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约定5个工作日内希望有关单位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对本调查材料的默许及认可。
  次日,笔者就接到了北海市交警支队一黄姓女警官的电话,电话中黄警官强调了本站调查整体倾向于颜家,给人交警部门作为不佳甚至不作为的印象,希望笔者能够客观、中立的进行调查。黄警官告诉笔者,颜家已经针对交警部门的鉴定结论提起行政复议,建议笔者在行政复议结果出来之前,暂时不要公开调查文章,有什么新线索请提供北海刑侦。。笔者考虑到公安机关的调查需要时日,作出回复也许时间会更长,加上黄警官的建议,笔者一直没有公开调查文章。
  4月17日上午,笔者接到死者颜昌丽姐姐的电话,称16日北海市公安局信访室组织召开了一个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颜家被告知,向家属提供信息的“好心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已如实供述了自己为了达到打击报复别人的目的,向颜家提供了虚假交通事故信息。在会上,警方向颜家提供了“好心人”叶某的照片,然而,照片却让颜昌丽的姐姐大吃一惊。
  事故发生后,颜昌丽的姐姐曾被一头部受伤、包缠有一小片纱布的男子约见,该男子当面向其提供了一份事故现场周边地图,地图上标明了几个监控点,并建议颜昌丽家人要求交警部门调取事发当晚这些监控点的录像,事故真相就能真相大白。该男子还语气坚定地告诉颜昌丽的姐姐要““相信他说的,那辆肇车是从北海市区开往工业园方向的”。然而,此时公安机关出示的“好心人”的照片却与颜昌丽的姐姐当日所见之人绝非同一人。在颜昌丽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会后颜昌丽家人被允许到拘留所见到了“好心人”叶某,拘留所的“好心人”叶某当众亲口否认曾与颜昌丽的姐姐见过面,颜昌丽的姐姐也十分肯定地告诉笔者,这个好心人绝非主动约见自己的那个“好心人”。
  4月5日上午,笔者曾电话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大队长王和平了解该事故相关情况,下午2点多,颜昌丽的姐姐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称事故都是杨某某酒后造成的,跟自己无关。电话中该男子虽然未表明身份,但是,颜昌丽的姐姐通过QQ将录音播放给“好心人”听,“好心人”很肯定地告诉她这是某派出所警察冯某。颜昌丽的姐姐曾当众当面质疑拘留所里的“好心人”叶某,叶某却矢口否认曾听过该录音。
  对于警方抓获的“好心人”身份,以及曾被“好心人”指定为警察冯某亲口所说的电话录音,在16日的会议上,警方称这些都是巧合,信息源已经锁定,真相已经澄清,颜家将其理解为警方不想对此深究。
  【颜昌丽的姐姐证实:在接到这个莫名电话之前还有接到一个人的,“好心人”QQ上称是“陈某”本人的声音。我在电话里头诅咒了“陈某”,换来的是“默认”……我极度郁闷啊,若不是“陈某”,电话里头,他怎么把“陈某”用的手机号码给我报了出来啊?“好心人”曾提供过那个电话号码,说是陈某以前常用的.对方问我:“怎么老打我电话啊?”我回:“谁打你电话了?什么电话?你说出来啊!”他说:“就是这个电话啊!”我:“你这个是什么电话号啊?”他:“我现在这个是不显示电话号码的.”我:“你有病啊?都不显示电话号的了,我怎么打给你啊?”他:“哦,不是这个,这个是不显示的.是另外一个.”我:“哪个啊?你说啊!什么号码?”他:“(报电话号码)”……此录音,早已提供给公安局.不巧,他报的电话号码正好是“好心人”曾一再提到了的“陈某”常用的.----事实上,我们从未打过他报的这个电话。】
广西媒体快速反应、快速播报
  4月5日上午,笔者开始电话接触北海交警,下午,颜昌丽的姐姐接到莫名电话。目前公开的消息证实,4月5日,北海市公安局抽调特警、网警等多警种的警员成立专案组,这个没有交警参与的专案组,重查这起交通事故。
  4月6日,笔者委托死者颜昌丽家人将调查材料征求意见稿送达北海市公安局和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城区大队。
  4月16日警方与家属见面会上,公安局负责人向颜昌丽家属承诺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真相,会让家属参加,并邀请中国百姓喉舌网在内的媒体记者(笔者在此澄清:笔者并非记者,也非媒体人士)到场。
  4月17日上午,北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
  4月17日11:49时,网友“秦羽”在广西“北海365网”发帖《北海男子泄愤报复他人,让高德大桥亡人交通事故变得扑朔迷离(图,第六页更新图片)》。该帖目前已经有近5.3万人次浏览,并有260余人次跟帖(http://www.beihai365.com/read.php?tid=2373067&page=1)。贴文全文附后。4月18日,广西新闻网发出类似内容的新闻。
北海男子泄愤报复他人,让高德大桥亡人交通事故变得扑朔迷离(图,第六页更新图片)
【故事比较多,内容比较长,请耐心看完再评论】
  一宗单方面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因“好心人”出于私心报复他人,蛊惑死者家属,从而使那起原本简单的交通事故变得扑朔迷离。今天(17日),北海警方讲述2月16日发生在高德大桥的亡人交通事故的处理详细过程。  
出租车司机报警:高德大桥发生亡人交通事故
  2月16日晚上11时许,北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海市海景大道高德大桥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报警的是一名过路的出租车司机。
  北海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110转来的警情后,迅速派出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发现案情重大,立即报告大队负责人和交警支队领导。
  北海市交警支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蒋启龙、事故处理大队的蒋翼大队长、王和平副大队长及相关技术人员紧急赶过去,全面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目击者讲述:摩托车轰鸣声过后,突然听到“砰”的一声
  详细的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次日,事故大队民警接着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希望找到更多目击证人,还原事发经过。在走访事故地点周围居住、附近摆摊的人中,他们找到了当晚较早看到事故现场的两男一女。
  事发当时,他们在高德大桥下的一家烧烤摊吃宵夜,他们最初听到摩托车高速行驶时排气管发出的轰鸣声,当响声渐近,他们意外听到“砰”的一声。
  “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们三人邀约走向桥上,从桥底走到桥面看到事故现场这一过程,他们用去了大约2分钟。他们看到现场时,海景大道上仍然有车从那里正常经过,也有一些车停下来看热闹。两名青年叠躺在大桥的路灯柱旁,一辆摩托车飞离倒地青年20余米。
事故鉴定: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对这起事故的处理,交警事故大队多项工作同步进行。
  2月29日,他们委托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死者夏春雨(男)、颜昌丽(女)的血液结果出来,结果显示他们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分别为10.7mg/100ml和18.6mg/100ml(注:酒驾标准是20mg/100ml)。
  3月1日,北海市物证鉴定所对两人的死因鉴定结论显示:“摩托车驾驶员夏春雨死亡原因为心脏损伤,乘客颜昌丽死亡原因为胸主动脉断裂”。两人的伤均为在抛率作用力下形成。
  3月12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对事故摩托车“桂E 57V26”的碰撞痕迹检验,分析事故经过:事故摩托车在以一定速度运动的状态下,前轮右侧与凸出路面的路牙碰刮,车头碰撞浅蓝色硬物(注:大桥路灯柱),车身右侧着地在地面滑动形成碰撞痕迹。
  3月14日,广西大学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事故摩托车事发速度:事故车辆“桂E 57V26”二轮摩托车在事故发生时,行驶车速最低值为73km/h(注:该路段限速40 km/h)。
  3月16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痕迹检验人员对事故二轮摩托车进行技术鉴定,该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综合上述鉴定结果,比较车辆痕迹检验没有发现符合与其他车辆碰撞或碰刮的痕迹,民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证人证言及有关证据……在诸多科学鉴定结果和严密的证据链中,警方认为这起事故: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神秘好心人”曝“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23日,警方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召集当事人家属召开证据公开会,公开了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证据。
  27日上午,警方对当事人家属宣布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夏春雨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机动车上超速最高时速行驶,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与大桥人行道的路牙碰撞,导致车辆失控倒地,他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乘客颜春丽不负事故责任。
  对于交警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认定,死者家属表示不接受。因为一位神秘的好心人多次给他们曝料,称“这是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明指两名肇事者姓名,还称肇事者杨某、陈某的家境殷实,杨某的大伯是北海的大老板,花钱摆平了这事……
  民警一直重视当事人家属提供的每一条信息。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过程中,他们根据当事人家属提供的信息,辗转寻找核实家属提供的嫌疑情况,但是民警辛苦逐项求证,结果是当事人家属得来的都是虚假信息。
    而对于民警希望与家属讲的“神秘好心人”了解更多详细情况下,家属一度拒绝向警方透露“好心人”的任何信息。
警方专案组重查事故,揪出“神秘好心人”
 当事人家属对于交警的认定交通事故结果不接受,同时也采取散发、粘贴跪求书等激进方法,扩大影响。4月5日,北海市公安局抽调特警、网警等多警种的警员成立专案组,这个没有交警参与的专案组,重查这起交通事故。
  专案组接手事故专案调查后,很快就找到给死者家属提供线索的“好心人”叶某。警方刚开始讯问,叶某否认自己给交通事故死者的家属提供过线索,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承认与当事人家属通过手机通话、短信及网络QQ向死者家属提供线索,他与当事人家属从未谋面。
  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专案组民警连日工作,辗转北海出口加工区、合浦石湾镇和铁山港等地的乡村,调查提到的两名“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住所、寻找当事人。
  经查,叶某提到的杨某没有大伯,杨某的亲属中也没人有银白色的小轿车,杨某没有驾驶证,他在2月16日当天也没有向任何人借过汽车。而在事发当晚,他和一位朋友在北部湾广场附近一间小旅社开房住宿,还有他的朋友证言和旅社登记的入住记录。对于叶某指证的杨某和另一名肇事者陈某,他们自从2011年5月辞职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专案组民警继续寻找被指证的另一肇事者陈某。陈某的家并非叶某所指的“家境殷实”,陈某自从去年在北海出口加工区一家电子厂离职后,就再没回过家。陈某家庭生活困难,父亲是下岗工人,家里租住的是一间10平米左右的平房,并不是叶某在蛊惑当事人家属的线索中提到的“家中有钱有势和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神秘好心人”并不好心,提供线索只为发泄私愤诬陷他人
    继续深入调查,情况越发明朗,专案组民警对叶某耐心教育,叶某终于说出自己给当事人家属提供线索,原来是自己为了发泄私愤,诬陷报复杨某和陈某。
  2011年5月,叶某、杨某和陈某同在出口加工区一间电子厂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言语上的冲突,叶某被杨某和陈某纠集的人员殴打,叶某心生怨恨,再加上叶某自己性格孤僻,怨恨在心底越积越深,直到今年2月下旬,叶某在海景大道高德大桥看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的求助书,想到通过诬陷杨某和陈某,报复发泄曾经被打的怨恨。  
  于是叶某捏造:2月16日晚在北海市海景大道高德桥上坡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由杨某、陈某驾驶一辆银白色轿车划倒所致,事故发生后,二人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第二晚,他在北海市大墩海的海边见到“肇事者”和肇事车辆,并因为劝说两人自首,而被两人纠集多人殴打。叶某还说,事故发生后,陈某父母利用自身社会关系,多方走动打点平息事态。叶某还向当事人家属提供杨某和陈某的详细信息,鼓动当事人家属上门求证。  
  对于他捏造的信息,他通过妹妹的手机和自己无实名登记的手机、新注册的QQ号,给事故死者的家属发去,以达到报复杨某和陈某的目的。
  警方问讯叶某,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叶某回应:这样做很难被发现,就算被发现,大不了就是坐牢。
  4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警方作出对叶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文章来源链接:http://web1826412.m1.jjisp.com/hs/show.asp?id=158
千里共禅娟,此事古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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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3-11-25
颜家冤案之——跪求书(向社会发布于专案组成立前)
跪求书

两条人命,人在做,天在看,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至各界正义人士:
你们好!2012216日晚北海市海景大道吊桥上坡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银白色轿车正面碰撞、划倒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一男一女死亡的交通案件。但是,北海市银海区某事故处理大队不尊重事实无视家属提供的涉案车辆及相关人员的线索和证据,于2012327日一意孤行把该事故定为:单方车辆事故!
一个多月以来,我家属为了让我妹妹死得无怨无屈,日夜奔劳,期间我家属接到不少匿名恐吓电话,现我家庭全部成员的生活、精神已全面崩溃,自知无能力再被纠缠下去,无能力再为我妹申冤!一个多月以来,经各方努力及多位好心正义人士帮助提供下,家属已核实相关得到的证据。家属手中已具备充足的证据,以慰亡灵,为能让妹妹早日入土为安,
我家属承诺:各界正义人士中,若谁有能力替家属为我妹妹申冤,依法将肇事逃逸司机及涉案相关人员法办。为感你恩德,我家属在此承诺将该案件日后结案后从肇事方索赔到的全部经济赔偿作为酬金,一分不留地献给该正义者!我们只求一个公道!

详见:北海365网—北海时事开讲--216日晚小妹和她同事在海景大道发生严重车祸死亡,恳求大家可以提供线索(死者家属更新照片和视频)


             
家属联系电话:颜18778895332 18277939143  1567799280215577909429
千里共禅娟,此事古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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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3-11-25
希望懂法律并且热心的宗亲给予帮助!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
离线颜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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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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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1-26
颜氏宗亲律师团何在?
离线颜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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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1-26
可能:自己掉入陷阱
事故发生后,颜昌丽的姐姐曾被一头部受伤、包缠有一小片纱布的男子约见,该男子当面向其提供了一份事故现场周边地图,地图上标明了几个监控点,并建议颜昌丽家人要求交警部门调取事发当晚这些监控点的录像,事故真相就能真相大白。该男子还语气坚定地告诉颜昌丽的姐姐要““相信他说的,那辆肇车是从北海市区开往工业园方向的”。然而,此时公安机关出示的“好心人”的照片却与颜昌丽的姐姐当日所见之人绝非同一人。


被诱导走入歧途,白色、方向、甚至人物。。。。
仁者乐山之和谐、知者乐水之自由与不屈。
离线颜家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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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1-26
向遇难的宗亲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身体是重要的,生命是珍贵的,
用影像承传颜子文化,弘扬鲁公精神,喜颜颜影像、美颜颜框业,敬业!专业!顔家顯世系:复圣(1)-----鲁公(40)---诩公(44)---诚之公(45)---侃如公(57)--桂堂公(59).....亲线:18873556108QQ:20054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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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11-26
懂法律的宗亲帮帮昌凤他们一家人吧,昌丽的照片我看过,是一位正值青春年华,青春靓丽的美女呢!
你只看到我年轻的外表,没有看到我内心对颜氏的爱,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参加联谊,我可怜你总是装逼。你可以轻视我的年轻,我证明这是谁的时代。文化传承注定是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坚持下去。我是颜氏年轻一代,我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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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11-26
一定要让昌丽妹妹在天之灵得到告慰!让我们颜家人沉冤得雪!希望懂法律的宗亲们能出来出谋划策,能帮助一下昌凤她们一家人!可怜可怜那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
你只看到我年轻的外表,没有看到我内心对颜氏的爱,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参加联谊,我可怜你总是装逼。你可以轻视我的年轻,我证明这是谁的时代。文化传承注定是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坚持下去。我是颜氏年轻一代,我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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