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像小孩,在一起总会起哄着去哪里玩耍。我们仨都爱去那条海景大道散步、看海景,带着你抱回来的旺旺一起。
可是,你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你居然枉死在那条我们常常一起看海景的海景大道上!对于未来,我们有过千万种憧憬,唯独没有生离生别。你枉死在距自己21周岁生日还有4天的夜里,下午我俩还通了电话,你说,姐姐你要记得给我带生日礼物哦……生日礼物,我给你带了,可是,你……我答应过你,在未来的日子里要给你买很多很多礼物的,我们说好了,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不管以后嫁在何方,都要在一起买房子……我宁愿那天看到的你,是躺在医院洁白的病床上,而不是躺在可怕的殡仪馆里….…
昌凤你把这篇--(广西北海)代父替妹鸣冤颜昌凤:致天堂的你 也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