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守饶州事与程长文(二) FT/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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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守饶州八个月,从乾元元年(即至德三年,758年)十月初至乾元二年(759年) 六月九日,《饶州府志/颜真卿传》记其事功巨大:“先是饶州苦盗,真卿讨擒首恶磔于市,又程烈女被寇,为雪其冤。(事见《列女传》)自是四境萧然,简徭役,黜贪残,治化大行,课最为全国诸路第一。” FT/H~|Z>
看第一句话记录,容易认为鲁公做了两件事:(1)讨擒盗首磔于市;(2)为程烈女被寇雪其冤。但读完《府志/列女传》相关文字,此二事实为一事。 9&=~_,wJd
同治版《饶州府志/卷二十五 人物志八/列女》中我并未查到唐代的“程烈女”,但《贞烈》中有篇如下:[唐]程长文《狱中书情上使君》妾家本在鄱阳曲,一片坚贞心比孤竹。当年二八盛容仪,红笺草隶恰如飞。尽日闲窗间刺绣坐,有时极浦采莲归。谁道居贫守鄱都邑,幽居寂寞无人入,海燕朝归枕席寒,山花夜落阶墀湿。强暴之男何所为,手持白刃向帘帏,一命任从刀下死,千金岂受暗中欺?我心匪石情难转,志奋夺秋霜意不移,血溅罗衣终不恨,创粘锦红袖亦何辞。县僚曾未知情绪,即便教人絷囹圄,朱唇滴沥独衔冤,玉筋筯阑干叹非所!十月寒更堪更悉人,一闻击柝一伤神!高髻不梳云已散,蛾眉罢淡扫月仍新。三尺严章难焉可越,百年心事向谁说?但看洗雪出圜扉,始信白圭无玷缺。(以上文字,与《全唐诗》等诗集有些文字出入,其中红字为府志所用,府志诗后注来源为《豫章文献略》) 9&=~_,wJd
紧接着诗的注为:按程烈女程长文皆饶州人,旧志及通志载程烈女而遗长文,岂以其情事未明耶?今考长文此诗载《全唐诗》,录《名媛诗归》,似以女子遭强暴而蒙冤者。竟陵(钟惺)谓其“引情叙事,不亢不激。每从愤烈处作排遣语,慷慨自明,仍不伤温厚之气,学问性情兼至洵矣。” 9&=~_,wJd
程长文今存诗三首,《唐才子传》中附于李季兰传后与23位女诗人共提及名而无传,其部分生平只能由这首《狱中书情上使君》得知一斑了:程长文是鄱阳偏僻乡村人,是美女兼才女,工书法,但后来“居贫守都邑”, 又遭一持刀歹徒的侵犯。程长文宁死不从,惨被砍伤,但官府将程长文关进牢狱!悲愤交加的程长文在狱中写下这首传世之作,期望长官平反冤情,还其清白坚贞。 9&=~_,wJd
难道这位才女程长文,就是那位为父兄报仇雪恨的“程烈女”?他上书的“使君”就是颜真卿?“传按”虽未明言,但有此指向。 9&=~_,wJd
查阅多种史料后,我觉得有很多疑问。 9&=~_,wJd
民国八年版《德兴县志/列女》,第一位便是[唐]程烈女:淑女程氏,洎溪里人。肃宗时,寇发,父兄被杀,女诉于刺史颜鲁公,捕贼诛之,女刳其心祭父兄。刺史裴士淹刻石州门,庙祀之。淳熙间,程迥揭其庙曰:“大而得其正”,表为“英烈孝女”。 9&=~_,wJd
程迥是南宋著名经学家,曾任德兴县丞,又曾“奉祠,寓居番阳之萧寺”,《宋史/卷四百三十七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程迥传》:唐肃宗时,县有程氏女,其父兄为盗所杀,因掠女去,隐忍十余年,手刃尽诛其党,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迥取《春秋》复仇之义,颂之曰:"大而得其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9&=~_,wJd
同治《鄱阳县志》的记载为:程烈女,德兴场人。唐肃宗时,女之父兄为寇所杀,因掠女去,隐忍十余年后以计脱,告于刺史颜鲁公,捕获磔于市,女刳其心以祭父兄。守程迥表之曰: “英孝程烈女”。 9&=~_,wJd
明夏树芳采輯的《女鏡》卷六亦载其事:程烈女。德興人。盜殺其父兄掠女去。隱忍數年。以計脫。告之刺史顏眞卿。捕盜磔於市。女刳其肉以祭父兄。時取春秋復讐之義頌之。 9&=~_,wJd
黄本骥《颜鲁公年谱》称程烈女为“德兴县妇女程小娘”,亦载其事。 9&=~_,wJd
多文印证,此程烈女看来史上确有其人,其事迹也较为清楚。只是肃宗朝并无德兴县,连后来采铜的德兴场都还没有,当时德兴属乐平县,但确有开采银矿的邓公场。文中纰漏还在于唐肃宗时案件,而肃宗756年登基,颜真卿758年10月—759年6月守饶,而程烈女隐忍十余年,时间对不上。这是后人加工的问题。 9&=~_,wJd
程长文是才女没问题,但《程迥传》中之程烈女能“手刃尽诛其党,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可称女侠了。 9&=~_,wJd
最重要的是,从程长文诗中内容看,她应该是有丈夫的,只是丈夫在外未归;而程烈女则是与父兄同住,当未出嫁;程烈女被掠,程长文不从;程烈女被杀父兄,程长文被刀伤流血;程烈女后报仇是“盜磔於市”、“女刳其心”,程长文之冤仇,似不至此,试问若其真有此等血海深仇,诗中还会在意贞洁么? 9&=~_,wJd
不清楚编同治版《饶州府志》的锡德、石景芬有无根据,而我也只看到只有这个版本有二人本一人意但含含糊糊。 9&=~_,wJd
这可能是个大胆的猜测,时间地点上有可能,仅此而已。孤证而有多处疑点,我倾向二程应该不是一个人。